“五一”假期即将来临,为让大家过一个廉洁、文明、愉快的节日,切实抓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纠正“四风”工作,在此,松林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:
要严守各项规定,自觉做到“十四个严禁”:
严禁到集团公司走访,以及企业、部门之间相互走访、送礼、宴请等;
严禁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;
严禁用公款私请或公款购买赠送烟酒、花卉、食品、土特产等礼品;
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、购物卡、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;
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;
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以任何理由变相公款大吃大喝;
严禁单位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
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任何形式的旅游参观活动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
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;
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,以及向所属企业摊派各种费用;
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所属企业和个人借用车辆,节日期间,除值班车辆外,其余公车全部封存;
严禁违反规定,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;
严禁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景区、采摘园、农家乐等游玩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、住宿等活动;
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,坚持身体力行、以上率下,形成“头雁效应”。松林纪委将汇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,各级党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纪律松弛、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监督检查不严、发现问题隐瞒不报、拖延不查等不作为、不担当问题,松林纪委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。
祝全体党员干部节日快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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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松江河林业(集团)有限公司
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9年4月30日